各位同学:
在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我院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2016年11月修订)》对2016级研究生组织实施了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现已经结束。综合各位同学的课程平均成绩、中期分流综合测试成绩、科研成果,结合各位同学的自评等级、导师中期考核意见,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各位同学中期分流考核档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如对此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提出。
特此公告!
法学院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