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改革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组织模式,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原始创新和“四个服务”能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决定启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现将首批试点实验室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坚持高点谋划、高端起步、高质发展,坚持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坚持有序推进,布局和建设一批具有四川特色、促进学科交叉、服务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高有力支撑。
二、首批试点建设目标
遴选认定一批试点建设实验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之路,形成建设标准和管理范式,积累建设运行经验。每轮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申报机构资格
1.建设单位党委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具有较强哲学社会科学实力,在“双一流”建设、文理交叉融合、科研改革创新、培育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方面成效明显。
2.真正做到学科交叉,至少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其中主要依托学科须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且应为所在学校的优势或特色学科。
3.原则上为学校相对独立的二级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运行有序,具有专职管理人员,拥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使用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未来发展规划清晰,成效可预期。
4.具有雄厚的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实力、鲜明的实证研究特色、明确的主攻方向和创新超前的研究方法,在相关学科领域有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通过文理交叉和实验研究,已取得显示度高、认可度强、服务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已经实际运用的重要学术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
5.具有满足研究需求、长期积累、来源合法、渠道稳定的海量数据资源,数据管理安全可控,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有关系统安全等级备案。
6.具备良好的办公条件、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保障条件,原则上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具备充足且先进适用的实验仪器设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及相应的实验环境。有稳定的经费资助渠道,建设单位每年固定支持经费不少于50万元。
7.具有开放性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协同和集聚校内不同学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源,开展联合建设或联合攻关。具备社会服务条件,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国际交流方面有较好基础。
8.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学术生态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没有不良记录。
四、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本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情况,选择优势学科进行申报,其中省属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部属高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五、申报程序和办法
本次实验室试点建设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填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按填表要求填写。各学院应于2022年10月26日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式5份报送社科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2097。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申报资格要求进行申报。
2.各有关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网上提交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涉密材料一律不得提交。
附件: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