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科技伦理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落实我省《关于健全科技伦理治理机制 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的实施方案》 (川科监[2023]1号),加快推进我省科技伦理相关工作,现商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科技伦理专家。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较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诚信记录、职业操守和较强的责任心。

(二)在科技伦理理论研究和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科技伦理治理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科技发展态势、科技伦理法规制度与标准规范等。参加过科技伦理审查相关培训或有科技伦理审查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中医药学、农学等各相关专业领域四级专业技术职称 (含)以上;伦理学专业、法学、社会学专业七级专业技术职称 (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推荐人数

各有关单位推荐相同专业领域的科技伦理专家不超过 5人(大学可以学院为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单位)汇总名单无人数限制。

三、、相关事项

请申报人于2023年12月13日12:00前将推荐专家的函(附专家推荐表、推荐人选名单) 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至人文社会科学处办公室。

邮箱:swpu-rwskc@s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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